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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摘要:3月24日,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义拟征告【2020】1号文件,拟对佛堂镇6个村(经济合作社)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、补偿安置。涉及征地村主要有:佛堂镇王宅村、佛堂镇杨宅村、佛堂镇湖山殿下社区居委会、佛堂镇
3月24日,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义拟征告【2020】1号文件,拟对佛堂镇6个村(经济合作社)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、补偿安置。涉及征地村主要有:佛堂镇王宅村、佛堂镇杨宅村、佛堂镇湖山殿下社区居委会、佛堂镇王江村、佛堂镇后力山村、佛堂镇前王村。
据了解,本次征收涉及的土地总面积为27.4269公顷,其中耕地19.7857公顷,园地0.4907公顷,林地1.0247公顷,其它农用地3.1183公顷,建设用地2.6986公顷,未利用地0.3089公顷,安置农业人口304人,劳动力人口200人。
根据义政办发【2018】7号文件,本次土地补偿标准为园地、其他农用地、建设用地37.5万元/公顷,林地及未利用地45万元/公顷,建设用地安置费用标准为46.5万元/公顷,总补偿、安置金额达2251.8492万元。
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将依据义政【2003】76号文件,以青苗费3万元/公顷,地上附着物9万元/公顷补偿,上述两项补偿费用为313.1196万元。
除货币补偿外,被征地农业人员可依据义政发【2014】54号、义政办发【2015】185号、义人社【2018】178号文件参加义乌市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。
按照市委发【2003】9号文件,被征地村如70%以上被征收后,可落实留底安置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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