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乌市2019年公共租赁租保障管理抽签细则(第四批)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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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14441 发布时间:2019/7/18 9:37:59发表于:浙江

文章摘要:义乌市2019年公共租赁租保障管理抽签细则(第四批)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定位实施细则根据《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在前期志愿填报的基础

义乌市2019年公共租赁租保障管理抽签细则(第四批)公示

 

义乌市2019年公共租赁租保障管理抽签细则

(第四批)

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定位实施细则

根据《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在前期志愿填报的基础上,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,特制定如下细则。

一、抽签定位房源

1.建筑面积约60㎡(含公摊面积,下同)户型共计19套,位于和欣花园7幢1套;位于惠民家园3幢3套、4幢3套、5幢2套、6幢5套、7幢5套。 

2.建筑面积约40㎡户型共计8套,位于和欣花园1幢2套、3幢2套、7幢4套。

以上房源具体详见附件,房源请各申请户自行前往实地看房。

二、基本符合配租条件的户数

经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,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27户。

1.申请配租60㎡户型共19户(含优抚对象)。

2.申请配租40㎡户型共8户(含优抚对象)。

三、配租原则

二人及以下申请家庭原则上配租40㎡的户型,三人及以上申请家庭原则上配租60㎡的户型。

四、抽签顺序和时间安排

1.先抽取60㎡的户型,后抽取40㎡的户型,具体安排如下:

抽签1.jpg

2.同一户型抽签时,先由优抚对象抽签,再组织其他配租户抽签。

五、抽签须携带的证件

1.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(全体申请人共同委托的代表,一户仅限1人)凭本人身份证、入场通知书、准租证和共同申请人亲笔填写的委托书进场。

2.如申请人均不能参加的,可经公证后委托其他人参加。受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委托公证书,以及入场通知书、准租证进场。

六、抽签定位流程

1.资格审核进场。经核对相关证件,申请人(或受托人,下同)在登记册上签名后入场。

2.抽取轮候序号。在公证处的组织下,申请人公开抽取轮候序号,并经工作人员引导,到相应位置就座。

3.检查定位签书。抽签定位开始前,由轮候序号最后3名申请人负责当众检查、清点定位签书。

4.按序抽签定位。凭本人身份证、入场通知书、准租证,轮候顺序号,申请人按轮候顺序依次进入抽签区抽取定位签书。

5.办理公证手续。申请人抽取定位签书后,由公证处当场开启并办理公证手续,领取公证通知书及后续事宜相关通知书后离场。

七、抽签纪律要求

1.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时间进场,自觉维护大会秩序,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。

2.迟到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迟到席就坐。待按时到场的申请人全部抽签定位完毕后,再由迟到的申请人按到场先后顺序抽签定位。

3.抽签结束签书封存后到场的,参加下一批抽签。

4.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,扰乱大会工作秩序的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取消配租资格。

八、附则

1.抽签定位由义乌市公证处现场监督、公证。

2.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的,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市房管处住房保障科(宾王路68号607室,联系电话0579-85427023)。无故不参加抽签定位的申请人,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。

3.抽签定位后,没有按规定签订合同、缴清租金及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,视为自动放弃,收回房源。

4.入场通知书、准租证的领取时间:7月18日-19日,领取地点:宾王路68号607室,无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。

5.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。

 

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19年7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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